银行承兑协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银 行 承 兑 协 议编号: 甲 方(承兑申请人):住 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电 话: 传 真:基本账户开户行: 账 号:乙 方(承兑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电 话: 传 真:甲方向乙方申请办理汇票承兑。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达成本协议。第一条 银行承兑汇票内容1.1 乙方同意承兑以甲方为出票人的见附表内容的汇票,票面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 1.2 甲方确认其委托支付上述汇票金额不附加任何条件。乙方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于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面金额。第二条 银行承兑汇票用途2.1 本协议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甲方只能用于与附表中列示的收款人签订的贸易协议项下交易的结算。第三条 保证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1 在乙方依本协议承兑汇票之前,甲方按不少于票面金额的 % 在 甲 方开立于乙方的保证金账户(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中存入保证金,以担保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付款。 甲方应始终维持保证金比例不低于上述比例(因任何原因致使保证金比例低于上述比例的,甲方应立即补足)。3.2 甲方以本协议第 3.1 条约定的保证金账户内开立之时和开立以后任何时候收到的所有资金及其利息设定质押担保,质押担保的主债权范围为乙方在本协议及相关汇票项下对甲方拥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汇票款项、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其它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发生的调查取证及追索费用、差旅费、律师费等)及其他应付款项,主债权未获清偿前不得支用。3.3 甲方授权乙方在收到提示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且于汇票到期后先以甲方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对外支付,不足部分授权乙方在甲方开立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营业机构的任何账户中以任何方式扣划。乙方在甲方账户中划付时,币种不同的,按划付当天乙方公布的牌价折算。第四条 费率、利率4.1 乙方对上述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时,按票面金额的 %向甲方收取手续费。4.2 乙方对上述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时,根据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扣除保证金性质担保部分后的风险敞口金额一次性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承诺费,年费率为_ %,按实际承兑天数收取。4.3 甲方在取得上述银行承兑汇票之前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手续费及银行承兑汇票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