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销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文)销售合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编号:用条款
本通用条款适用于通用条款生效之后的所有的买卖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
本通用条款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该通用条款到期时,如买卖双方有后续交易,且对条款中内容完全接受,则该通用条款有效期顺延一年;如一方对条款提出修改或异议,经双方同意,可修改本通用条款,修改后的通用条款有效期顺延一年
第一条 销售合同总价销售合同总价若为人民币为计价单位的,则为已包含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的总价;若为美元的,则为未包含关税及增值税的总价(cip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买方自行负责产品的所有报关完税手续及相应的费用,如买方委托卖方办理有关手续的,买方应当另外支付卖方相应的服务费,具体费用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
第二条 产品的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货物的所有权和毁损风险自产品臵于合同约定的交货点之日起转移至买方
第三条 产品的交付1
包装:卖方提供****产品的标准包装
卖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并交予收货人;如买方变更交付地点或收货人的,应当在收到卖方出具的《产品备齐待运通知》之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买方承担
同时,如买方变更交付地点及收货人导致卖方多支出的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这些费用均由买方予以承担
第四条 产品质量保证及验收验货期1
销售合同项下产品的规格、技术标准参照之前已经提供的有关*****的《产品手册》
卖方对产品提供终生有限保证,其中产品的非电气部件终身无材料和工艺瑕疵;所有安装于产品内或产品上的电气部件,自购买日起十二个月内无材料和工艺瑕疵;对买家的补偿仅限于替换及安装因材料或工艺瑕疵而失效的部件,其中安装仅适用于非地面车辆应用;买方指定选用的所有其他制造商产品适用该制造商的保证;其他有关保证信息可查阅****网站
除****承诺的保证以外,任何其他产品的保证都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