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担保合同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1: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2: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青岛赣商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地址: 为确保乙方与债务人 (身份证号码: )所签定的《青岛赣商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服务合同》履行,保障乙方权利的实现,甲方同意为债务人向乙方提供反担保,并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 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主合同本反担保合同的主合同为乙方与债务人 订立的《青岛赣商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服务合同》
第二条:主债务乙方为债务人 履行银行贷款保证合同(含保证条款)所支付的款项和《青岛赣商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垫付款、违约金、赔偿金、催收费用、资金占用费及通过债权转移取得的债权等由债务人承担的款项
’第三条:保证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四条:保证范围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为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主债务和乙方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文印费等)
第五条: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若贷款银行依据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担保保证期间至贷款银行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两年止
第六条: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因出现下列任一情况而减免:1、乙方发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减资本、合资、联营、更名等情形;2、乙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青岛赣商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服务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七条:合同效力的独立性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被撤销、被 解除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