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P 药品冷链系统验证委托协议委托方: 平原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被委托方:济南时空超越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方:平原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委托方)被委托方:济南时空超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委托方以及被委托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医药的冷链系统的验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 本协议适用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以下简称《法律规范》)中涉及的验证范围与内容,包括对冷库、冷藏车、冷藏箱、保温箱以及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等进行验证,确认相关设施、设备及监测系统能够符合规定的设计标准和要求,并能安全、有效地正常运行和使用,确保冷藏、冷冻药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二、 企业质量负责人负责验证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与审批,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仓储、运输等部门共同实施验证工作
三、 企业应当根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按年度制定验证计划,根据计划确定的范围、日程、项目,实施验证工作
四、 企业应当在验证实施过程中,建立并形成验证控制文件,文件内容包括验证方案、标准、报告、评价、偏差处理和预防措施等,验证控制文件应当归入药品质量管理档案,并按规定保存
(一)验证方案根据每一项验证工作的具体内容及要求分别制定,包括验证的实施人员、对象、目标、测试项目、验证设备及监测系统描述、测点布置、时间控制、数据采集要求,以及实施验证的相关基础条件,验证方案需经企业质量负责人审核并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企业需制定实施验证的标准和验证操作规程
(三)验证完成后,需出具验证报告,包括验证实施人员、验证过程中采集的数据汇总、各测试项目数据分析图表、验证现场实景照片、各测试项目结果分析、验证结果总体评价等,验证报告由质量负责人审核和批准
(四)在验证过程中,根据验证数据分析,对设施设备运行或使用中可能存在的不符合要求的状况、监测系统参数设定的不合理情况等偏差,进行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