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高炮户外广告发布代理合同甲方:抚州市东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抚州市千里马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发布、发布形象广告,一致同意达成如下条款:一、广告地点: 抚州市抚河大桥河滨公园(详见示意图) 二、广告规格: 18m x 7m x 2 面 三、广告形式: 户外单立柱双面广告牌 1、甲方的广告画面文字内容应符合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乙方负责办理本合同所涉及的当地工商等报批手续及其费用。2、灯光:采纳 400 瓦/盏专业户外广告射灯 14 盏(每面 7 盏),需在 8月 22 日之前全部安装到位,费用由乙方承担。四、亮灯时间:每晚四个小时,电费由乙方负责(具体时间按季节调整)。五、广告验收:本广告画面所有使用的喷绘布型号为 530,广告上画亮灯后,乙方通知甲方,甲方需三个工作日内来人共同完成验收。六、发布期限: 壹 年,(从 2024 年 09 月 01 日至 2024 年 08 月 31 日止)。七、广告费:总价人民币 12 万元(大写壹拾贰万整)(含税),本价格包含税金、发布费、占地费、安装费、维修费、保险费、基础架制作费、工商、城管报批等费用。八、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第一次画面发布后甲方付广告费的 30%(即 3.6 万元)给乙方;第二次付款在广告发布第六个月再付广告费的 60%(即 7.2 万元)给乙方;余款在发布期满前一个月付清广告费的 10%(即 1.2 万 元)给乙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九、广告牌《(架)结构》的设计、建造、维护、保养1、乙方负责广告牌《(架)结构》的设计、施工、建造。乙方保证前述广告牌在安全、质量、用途等方面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假如乙方违反前述保证义务,因设计、施工建造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及人员、车辆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法律责任及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2、发布期间,乙方负责本广告牌的维修、保养、管理费用。派专人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广告牌(架),定期检查灯光照明及其装置,发现不亮灯,画面损坏、松驰等须在两日内修复好。如因停电或电路、照明装置故障(即供电部门因素)等原因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使该广告牌的灯光或(画面两日内不能正常修复好,乙方应向甲方电话及时通知。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发布期间,乙方须自行对本广告发布质量和效果进行检查。如甲方在检查中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