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1)一、填空题1
按照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范围大小不同,犯罪客体可以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
按照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的多少,犯罪客体可以分为单一客体和复杂客体
按照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的范围不同,犯罪客体可以分为三种,即: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
按照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要求,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按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形式责任相适应
按照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属于特别自首,8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9
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避险过当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处罚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常见的酌定情节主要有犯罪的动机、犯罪的手段、犯罪的时间、地点、犯罪侵害的对象、分子的一贯表现、犯罪造成的损害结果、犯罪后的态度等
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
对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