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总论)辅导教案第一章刑法概说本章重点:刑法的概念、性质(尤其是法律性质)、任务、体系和解释
本章的难点: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的外延;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区别;刑法解释的主体不同导致的解释效力的不同
本章的基本要求:了解刑法的基本属性、创制及完善过程;全面掌握刑法的体系和各种解释方法
本章的课时安排;3课时
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和性质一、刑法的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详言之,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经济上的统治,根据自己意志,规定那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的刑事责任,并给犯罪人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法有广、狭之分,广义的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狭义刑法——是指刑法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另外,还有把刑法分为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
普通刑法——是指具有普遍效力的刑法,如刑法典
特别刑法——是指仅适用于特定人、时、地、事的刑法,包括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二、刑法的性质刑法的性质包含两层性质:一是刑法的阶级性;二是刑法的法律性
1、刑法的阶级性
它是指刑法的阶级属性,即是哪个阶级意志的体现,为哪个阶级利益服务
我国刑法是建立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反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保卫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保护广大公民利益,惩罚犯罪,确保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工具
2、刑法的法律性质
它是与其他部门法相比,而呈现刑法所特有的性质
表现为:第一,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最广泛;第二,刑法是其他部门法的后盾法;第三,刑法的强制性最严厉
第二节刑法的创制一、刑法的创制刑法的创制,就是刑法的制定过程
我国第一部刑法典经历了漫长的创制过程
表现为:1、早在建国初,我国先后制定了一些单行刑事法律,如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条例等,为刑法的制定奠定了基础
2、19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