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异议申请书 执行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住所地 XX 省 XX 市****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解除对*******************商品房的查封
事实与理由: 贵院因***与****借款纠纷一案,查封了*************号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
申请人现对该查封行为提出异议,理由有以下两点: 第一,商品房的所有权归属于申请人
申请人与*****在XX 市开*****中心签订了编号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把商品房卖给****
合同约定,****应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首付款 105,453 元,剩余房款 240,000 元于2007 年 1 月 31 日前办理银行按揭;应***要求,申请人同意****在 2007 年 1 月 31 日实付部分首付款 36,362 元,首付款余款69,091 元*****承诺在 2007 年 12 月 28 日前付清;但*****在约 定 的 2007 年 12 月 28 日 到 期 时 , 未 能 支 付 首 付 款 余 款69,091 元,且未办理银行按揭,此后*****下落不明至今
虽然该房屋已经备案,但没有办理产权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条明确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据此可以得出,该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仍然属于申请人,是申请人的合法财产
第二,申请人依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于 2010 年 1 月4 日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肥仲裁委员会依法缺席审理了此案,并以**************号裁决书裁定解除合同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规定》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购买需要办理过户的第三人的财产,已经支付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