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量化评分标准 1.基本情况指标考评评分标准(200分) 考核项目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制度建设 (30分) 1. 管理制度 15 1.建立十三项管理制度,各项管理记录文本齐全的,得15分; 2.每缺少一项制度的建立扣3分; 3.每缺少一项管理记录文本扣2分。 2. 组织机构 5 1.具有健全的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试和设施设备组织机构,明确各机构职责得5分; 2.组织机构不健全,缺少一项扣3分。 3. 岗位职责 5 1.明确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得5分; 2.岗位职责不健全的,每少一项扣3分; 3.岗位职责未公示的,每项扣1分。 4. 公示情况 5 1.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按规定公示许可证、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练车型、教学场地、诚信服务内容、投诉方式、投诉电话,得5分; 2.规定公示中每缺少一项扣1分。 考核项目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从业人员配备(40分) 5. 管理人员 配备 10 1.具备专职理论教学负责人、操作训练负责人、教练车管理人员、教练场管理人员、结业考核人员、计算机管理人员的,且符合任职条件的,得 10分; 2.未设立专职负责人员的,每岗位扣 3分; 3.负责人员不符合任职岗位条件的,每岗位扣 2分。 6. 理论教练员配备 10 1.理论教练员数量符合驾培机构所在规模要求的,且符合资格条件要求,总数的 80%持有效《教练员证》的得 10分; 2.理论教练员数量不符合驾培机构相应规模要求配备的得 0分; 3.理论教练员总数达不到 80%持有效《教练员证》的得 0分。 7. 实操教练员配备 10 1.实操教练员数量符合驾校所在规模要求的,且符合资格条件要求,总数的 90%持有效《教练员证》的得 10分; 2.实操教练员数量不符合驾培机构相应规模要求配备的得 0分; 3.实操教练员总数达不到 90%持有效《教练员证》的得 0分。 8. 签订《劳动 合同》 10 1.驾培机构与从业人员签定法定《劳动合同》的得 10分; 2.驾培机构未与从业人员签定法定《劳动合同》的得 0分; 3.驾培机构从业人员签定法定《劳动合同》,缺一人次的扣 2分。 考核项目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教练车 (30分) 9. 教练车数量 20 1.教练车数(汽车)在100台以上的得20分; 2.教练车数在100台以下,每下降5台的扣1分。 10. 教练车 技术条件 10 1.教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