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轩臣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 库存现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库存现金安全,规范库存现金管理,提高现金使用效率,加强财务监督,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现金暂行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库存现金,是指各公司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存放在公司财务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 第三条 本规定是对各公司涉及现金收支业务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集团及所属各公司财务部是具体办理现金业务的管理部门,出纳员是负责库存现金安全的保管人。 第二章 库存现金的限额管理 第四条 各公司的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公司 3-5 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因特殊业务需要支付大额现金,应按规定上报批示,可以不包括在库存现金限额内。 第五条 各公司必须严格遵守,每日现金的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每日零星支出额×核定天数 每日零星支出额=月(或季)平均现金支出额(不包括定期性的大额现金支出和不定期的大额现金支出)/月(或季)平均天数 第六条 各公司库存现金如不足限额时,可向银行提取现金,不得在未经准许的情况下“坐支”现金。 第三章 库存现金的保管 第七条 现金保管人员应负责对现金做如下保管: (一)保险柜内,只准存放公司的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等,不能存放个人和外单位现金(不包括押金和代收代付款项)或其他物品; (二)保险柜的钥匙和密码只能由现金保管人员掌管,不得将钥匙随意乱放,不得把密码告诉他人; (三)现金保管人员在离开工作场所前,必须将现金、支票、印鉴等放入保险柜并锁好,不得随意存放; (四)现金保管人员变更时,新任接交人必须及时变更保险柜密码。 第八条 现金保管人对核定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必须核对清楚,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所有库存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一律存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第四章 库存现金存、取管理 第九条 各公司送存现金和提取现金,必须注明送存现金的来源和支取的用途,不得私上海轩臣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 设“小金库”。 第十条 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银行现金提取申请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到银行提取。 第十一条 借支备用金、报销等需支取大额现金的领取人,须提前一天通知出纳员;提取现金额达到或超过银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