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青岛新华友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费用预算管理制度 编 号:XHY-ZD-28 版本号:A/1 主责:成本控制部 编写:吴国耀 审核:管恩镶 批准:于忠福 实施日期:2012/6/21 1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分公司、项目部及控股子公司。 本制度主要包括组织管理、费用预算单位明细、费用明细、费用预算编制与调整、费用预算考核与公示等内容。 2 职责 2.1 集团公司总部 2.1.1 成本控制部是本制度的主责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完善和贯彻执行。 2.1.2 负责费用预算的编制及下达。 2.1.3 负责费用预算的调整。 2.1.4 负责执行过程中的检查及控制。 2.1.5 负责费用预算的考核与评价。 2.2 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2.2.1 学习贯彻和执行集团公司费用预算管理制度。 2.2.2 负责本单位费用预算的分解。 2.2.3 负责本单位机关费用预算的管理。 2.2.4 负责项目部费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检查及控制。 2.3 项目部 2.3.1 学习贯彻和执行集团公司费用预算管理制度。 2.3.2 负责项目部费用预算的管理。 3 管理制度 3.1 组织管理 3.1.1 集团公司成立“费用预算管理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董事长 副主任:总经理、总经济师 成 员:总会计师、成本控制部经理、财务管理部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 费用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费用预算管理,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成本控制部,成本控制部经理任办公室主任。 3.1.2 “费用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查和批准: 1)年度、季度费用预算; - 2 - 2)费用预算的调整; 3)费用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 4)超费用预算的支出。 3.2 费用预算单位明细 3.2.1 具体单位如下: 1)营销职能类:市场部公用、分管经营副总、市场部主要经营人员个人、投标办 2)生产职能类:项目生产管理部(含分管生产副总)、安全管理部、质量管理部 3)研发职能类:总工室(含总工程师、技术中心)、信息中心 4)商务职能类:财务管理部(含总会计师)、成本控制部(含总经济师)、法律事务部、造价部、材料设备管理部、审计部、保卫监察部 5)综合职能类:综合管理部、企业管理部(含管理总监)、战略管理部 6)高层领导类: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 7)分子公司机关类:各分子公司机关(不包括加盟分公司) 8)项目部类:各项目部(不包括全额承包和加盟项目) 3.2.2 相关说明 3.2.2.1 上述所示单位明细为根据本制度编制时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暂定,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