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房和城乡 建 设 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1 说 明 为 了 指 导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当 事 人 的 签 约 行 为 ,维 护 合 同 当 事 人的 合 法 权 益 ,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筑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 以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住 房 城 乡建 设 部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对 《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 示 范 文 本 )》( GF—1999-0201)进行 了 修订, 制定了 《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 示范 文 本 )》 (GF-2013-0201)( 以 下简称《 示 范 文 本 》 )。为 了 便于合同 当 事 人 使用《 示 范 文 本 》, 现就有关 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 示 范 文 本 》 由合 同 协议书、通用合 同 条款和 专用合 同 条款三部 分组成。 (一)合 同 协议书 《 示 范 文 本 》 合 同 协议书共 计 13 条, 主要包括:工 程 概况、合同 工 期、质量标 准、签 约 合 同 价和 合 同 价格形式、项目经理 、合 同文 件构成、承诺以 及 合 同 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 约 定了 合 同 当 事人 基本 的 合 同 权 利义务。 ( 二)通用合 同 条款 通用合 同 条款是合 同 当 事 人 根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 》、《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等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就工 程 建 设 的 实施 及 相关 事 项,对 合 同 当 事 人 的 权 利义务作出的 原则性约 定。 通用合 同 条款共 计20 条, 具体条款分别为 :一般约 定、发包人 、承包人 、监理 人 、工 程 质量、安全文 明施 工 与环境保护 、工 期和 进2 度 、 材 料 与 设 备 、 试 验 与 检 验 、 变 更 、 价 格 调 整 、 合 同 价 格 、 计 量与 支 付 、 验 收 和 工 程 试 车 、 竣 工 结 算 、 缺 陷 责 任 与 保 修 、 违 约 、 不可 抗 力 、 保 险 、 索 赔 和 争 议 解 决 。 前 述 条 款 安 排 既 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