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告知书 编号:ZYWH-2014-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监总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护劳动者健康是用人单位的责任。为保护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特告知如下: 1、 适用范围 国金项目所属各单位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建筑防水、防腐保温、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 2、 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单位应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3、 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企业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项目的职业危害为六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建筑物的拆除,均会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 这 样 的粉尘可 发生矽 肺 病。 (2)辐 射 的危害:在建筑物地 下室 施工时 由 于 作业空 间 相对 密 闭 、狭 窄 。通风 不 畅 、特别 是在这 种作业环境内 进 行 焊接或 切 割 作业,耗 氧 量极 大,又 因 缺 氧导 致 燃 烧 不 充 分 ,产生大量一 氧 化 碳 ,从而 造成 施工人员 缺 氧 窒 息 和一 氧 化 碳 中毒。 (3)有毒物品 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 接触到 多 种有机 溶 剂 ,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4 )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5 )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震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6 )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4 、 防护 措 施 (一)作业场 所 防护 措 施 (1 )各 单 位 应 根 据 项 目 部的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