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讯逼供的原因、危害及对策[内容题要]本文论述了我国刑讯逼供产生的历史根源及现状,从刑讯逼供与司法制度、刑讯逼供与侦查手段、刑讯逼供与行政干预、刑讯逼供与程序正义、刑讯逼供与人权等几方面揭示了刑讯逼供产生的原因,并从建立沉默权制度、运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提前律师参与刑事辩护的时间等角度探讨了杜绝刑讯逼供的对策
[关键词]刑讯逼供侦查手段人权诉讼成本司法制度对策尽管国家的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刑讯逼供,尽管公安部三令五申、媒体一再爆光,尽管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此高度重视,刑讯逼供作为一种顽症仍是屡禁不止,其严重程度即使是警察沦落为犯罪嫌疑人时也不能避免①
如今,人类已迈入二十一世纪的门槛,民主与法治已成[1]为当今世界的主流
依法治国、保障人权是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当刑讯逼供成为一种常态的时候,它对司法制度和人权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
如何避免刑讯逼供,保障所有公民的合法权利,是能否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
本文尝试对刑讯逼供产生的原因、危害及对策等诸方面作一浅显论述
一、刑讯逼供产生的原因
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刑讯逼供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必须将刑讯逼供产生的各种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才能清楚刑讯逼供产生的真正根源
(一)刑讯逼供与侦查手段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军队保卫部门以及监狱等依法行使侦查权的国家机关,为追究刑事犯罪,依法采用专门的调查手段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查明案件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的一种诉讼活动
侦查活动的一般程序应是:发现案情——侦查取证——确定犯罪嫌疑人——获取口供;而刑讯逼供则完全颠倒了这种侦查次序,刑讯逼供的程序是:发现案情——摸底排队——确定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通过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获取证据
比如,某个地区发生了一起盗窃案,侦查人员通过摸底排队(俗称“排查”),觉得张三有较大嫌疑
因为张三平常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