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出台 居住建筑改造包括外墙保温改造、建筑外门窗节能改造、屋面节能改造、单元门节能改造、采暖系统平衡调节等为全面完成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建筑队节能发展规划》中所明确的即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和节能量目标,北京市建委日前发布了《北京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不同产权结构 、不同使用性质、不同供热方式、不同外装饰情况的建筑队,分类确定改造技术方案,建立由产权单位 、业主、财政分担的筹资机制
在对北京市各类既有建筑、供热企业、能源管理模式等领域进行大量调研的基础上,《方案》提出了“政府主导,市场运做、科学决策,规范管理
示范先行,稳步推进;属地管理,条块联 动 ”4 项工 作 原 则
对不同产权结构 、不同使用性质、不同供热方式、不同外装饰情况的建筑,分类确定 改造技术改造方案实现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建筑队节能 发展规划》和《北京市“十一五”时期供热节能规划》提出的“十一五”时期全市完成25%既有建筑队节能 改造,供热系统热效 率 平均 提高 10%,实际 平均 数 能耗 比 “十一五”时期建筑能耗 降低 17%的规划目标
2010 年 前完成4030 万 平方米 既有非 节能 建筑的节能 改造成任务,完成70%的燃 气 锅 炉 和燃 煤 锅 炉 节能改造,完成35%的既有居住建筑热计 量改造
《方案》针 对北京市目前建筑耗 能情况,提出对既有供热系统、大型 公 共 建筑、普 通 公共 建筑主要 包括混 凝 土 装配 式大板 楼 、传 统砖 混 结构 住宅 、农 民 住宅 、老 城 区 住宅
居住建筑节能 改造成包括外墙保温改造、建筑外门窗节能改造、采暖系统平衡调节;加 装楼 宇 热计量表 等
对住宅 原 为公 产房 ,原 产权单位有一定经 济 实力 ,而 住户 有强 烈 改造愿 望 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