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 工程 EPC 总承包安全生产协议 发包人(建设单位): 承包人(EPC 总承包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 针 ,明 确 双 方 安全责 任 ,确 保 在 工程勘 察 、设计 、施 工过 程中 的生产安全,根 据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经 双 方 协商 一致 签 订 本协议。 第一条 承包工程项 目 1、工程项 目 名 称 : 2、工程地 址 : 3、合同 编 号 : 第二 条 甲 方 安全责 任 1、甲 方 有 协助 乙 方 搞 好 工程生产安全的 义 务 。 有 监 督 、检 查 乙 方 执行国 家 安全生产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情 况 的 权 力 ,有权 对 乙 方 不 符 合安全文 明 施 工规 定 的 行为进 行制 止 、纠 正 ,并 发出 安全隐 患 整 改 通 知 书 ,直 至 清 退 出 场 。 2、甲 方 应 要 求 乙 方 制 定 安全文 明 施 工措 施 方 案 ,在 开始施 工前报甲 方 备案 。 3、甲 方 在 监 督 检 查 过 程中 ,若发现乙 方 有 “三违”情 况 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应 及时制 止 、纠 正 ,必要 时有 权 停止其工作,并 向乙 方 提出 整 改 要 求 。 4、乙 方 在 施 工中 如发生事故,甲 方 有 权 要 求 乙 方 严格按照国 家 法 规 规 定 立即进 行事故报告、处理和保 护现场 ,并 督 促 乙 方 立 即 通 知 当 地 政 府 、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和 安 全 监 督 管 理部 门 , 并 有 权 要 求 乙 方 提 供 事 故 调 查 书 面 结 论 及 处 理 意 见 。 5、 甲 方 不 得 要 求 乙 方 违 反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进 行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和 施 工 。 第 三 条 乙 方 安 全 责 任 乙 方 作 为 工 程 项 目 的 勘 察 设 计 、 设 备 采 购 和 施 工 总 承 包单 位 , 对 勘 察 设 计 文 件 满 足 施 工 安 全 要 求 负 责 , 对 勘 察 作 业现 场 、 施 工 现 场 的 安 全 生 产 负 总 责 , 依 法 对 工 程 项 目 勘 察 设计 、 设 备 采 购 和 施 工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人 身 伤 亡 、 设 备 损 坏 、 财产 损 失 等 事 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