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电作业工器具库房技术规范书()电业局包二 O—年六月1、总则1
1 本技术条件规定了带电作业工器具库房的使用条件、技术参数、性能、结构、技术要求、试验、验收、包装运输等内容
2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3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差异表”中列出
4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5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资格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1)投标人或制造商投标产品的销售记录(按本技术规范格式提供)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2)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权威机关颁发的 ISO-9000 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4)投标人应提供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5)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投标产品全部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和省级及以上的产品鉴定证书
6)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投标产品说明书及彩色胶印产品样本
7)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一份详细的投标产品中重要外购或配套部件供应商清单及检验报告
8)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投标产品中进口关键元件供应商的供货承诺函
9)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投标产品中组部件的供应商及原产地(按本技术规范格式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