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全市环境监察工作总结XX 年全市环境监察工作总结作者:佚名 转贴自:哈尔滨环保局 XX 年是哈尔滨市环境监察工作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各项工作取得辉煌成就的一年。在市局和省总队的领导下,全市环境监察干部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围绕全面推动环保中心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执法队伍素养提高和加速环境监察事业进展为目标。XX 年环境监察工作的主要进展。一、 排污费征收额再创历史新高 XX 年全市征收排污费 7461 万元,完成计划的 116%,开征 6142 户。其中市监察支队征收 4442 万元,完成计划的 115%,开征348 户,比上年增收 500 万元。6 区征收排污费 1253.1 万元,完成计划的 111%,松北分局征收 289.89 万元,完成计划的 242%;各县(市)征收排污费 1476.48 万元,完成计划的 113%。 XX 年的排污费征收工作,经受了严峻的考验,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排污收费再创历史新高。主要实行了以下措施。(一)提高对收费工作的认识,征收力度明显加大。我们以贯彻实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为主线,解决贯彻实施排污收费条例中遇到的问题,使每个环境监察人员认识到,搞好排污收费工作,促进企业自觉加强内部管理,促进企业自觉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促进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效果,促进企业主动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实现排污收费经济杠杆作用。在总结上年收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的实际,确定排污收费工作的原则、方法。抢前抓早、加大征收力度,严格执行征收标准和收费程序,按月核定,按月或季征收,狠抓了一季度重点排污单位采暖期的烟尘收费,和上年陈欠排污费,一季度征收排污费 923 万元,为全年排污费征收工作的完成开了个好头。(二)强化法律法规的宣传,企业缴费意识增强。为增强企业对收费工作的理解,在征收工作中,针对废气排污费增幅很大,部分企业一时存在不理解的问题,我们加大了环保法律、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调整工作思路。结合“4.22”地球日、“6.5”环境日等活动,实行支队领导“走出去”、企业干部“请进来”等方式,向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排污收费政策标准,并且向企业征求意见,加强与排污单位的相互理解,强化年度排污申报工作,对全市环境监察人员和企业环保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为部分资金较困难的企业办理排污费缓交手续,支持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支队领导要求执法人员既要严格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