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3 篇 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法律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和财务收支行为,保证基本建设资金有序供应和有效使用,降低建设项目工程成本,提高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的基本建设项目和修缮工程项目
其项目通常由基建部门或后勤部门负责实施
第三条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有关基本建设管理的制度和法规; (二)严格根据学校有关基本建设立项审批程序、预算审批程序和项目预算调整审批程序,以及其它相关制度规定,依法、合理、及时筹集建设资金,监督控制合理使用建设资金
(三)根据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做好基本建设资金预算、会计核算和决算等财务工作
(四)根据经济性和效率性原则,节约使用资金、控制基本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条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核算”的管理模式,根据职能部门分工协作,职责明确,权责统一的原则进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学校基本建设在校长领导下,由校长办公会审批立项和审批资金支出预算;分管基建和财务的副校长执行基本建设预算,筹集建设资金,审批工程进度付款和工程竣工决算;基建处配合计划财务处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计划财务处是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设基本建设财务室专门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基本建设管理的制度和法规
(二)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资金内部管理制度;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保证工程用款;办理工程与设备价款结算
(三)参加工程项目概预算编制、招投标活动,参加施工合同的签订、施工过程的造价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四)组织基本建设活动的会计核算工作,正确核算工程成本;控制建设管理费用性支出,合理、有效使用基本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