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和文明建设,保证全体学生有一个文明、洁净、舒适、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房舍管理 第一条 学生入学时,须签订住宿协议,按宿舍管理办安排的房号、床位住宿
各年级学生未经宿舍管理办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第二条 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由宿舍管理办与寝室长核准无误后,登记并签字,存档备查
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调整搬迁宿舍时,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家具、设施
第三条 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等,必须在离校前到宿管室办理退宿手续,经宿管室核查宿舍家具财产完好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并在两天内搬离学生宿舍
第四条 寒、暑假学生一律不留宿,学生离校前自己存放好行李物品
内务管理 第五条 各年级少先队、学生会负责人在德育处统一安排下组织对本年级的宿舍进行检查、监督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每个宿舍应订出内务卫生公约和轮值表,推选出一位责任心强、威信较高的同学当宿舍长并落实轮值制度
第六条 每天早上上课前各宿舍值周生应将本房间清扫洁净
当天如发现地面还有垃圾,值周生应再扫一次
全体住宿生应做好房内、门前、房后的保洁工作,将垃圾、杂物装入垃圾桶里
不得往地面、窗外、楼下扔东西、吐痰、泼水
房间门前走廊由该房间负责清扫、保洁
第七条 在宿管室安排下定期进行大扫除,冲洗房间地面、擦门窗、桌椅,并按宿管办及年级的安排轮流冲洗楼梯、走廊和打扫窗檐
做到地面、窗檐洁净,天花板与墙壁无脏物、无蜘蛛网,门窗、桌面洁净洁净
第八条 各年级学生会成员在定期检查或平常巡查时,如发现问题,将通过德育处责成寝室长、值日生及该房间的同学按要求立即补做
第九条 维护宿舍楼的环境卫生,严禁把杂物、剩饭菜等倒在走廊、厕所、冲凉房、水沟
第十条 宿舍内物品摆设应法律规范、整齐,严格根据学校《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