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承揽与雇用关系答辩状范本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答辩人因收到__________人民法院转来——关于“__________与原告__________因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提出如下答辩看法: 答辩事项: 答辩人哀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__________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诉讼哀求。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与原告、被告均不存在雇佣关系。 1、答辩人与原告______不存在雇佣关系。原告受雇于被告______而非答辩人,且其酬劳由被告何 X 支付,足见原告事实上系受雇于被告______,其与答辩人不存在雇佣关系。 2、答辩人与被告______系承揽合同关系,而非雇佣关系。《_____》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根据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绩,定做人给付酬劳的合同。”本案中,答辩人将搬运施工场地提升架的任务交由被告______承揽,并一次性支付其承揽酬劳;且被告何 X 为完成承揽任务,还雇请了原告为其提供劳务。由此可知答辩人与被告间为承揽合同关系。 二、原告以答辩人系“发包人”应对其损失担当连带赔偿责任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1、答辩人认为,作为搬运施工场地提升架的承揽人并不需要有相关资质,故原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向答辩人主见赔偿无事实依据。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中所述“发包人”应限于仅指《_____》中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或与建设工程合同类似的合同关系中的“发包人”。 因建设工程事务中,若施工承包方无相关资质则劳动者遭遇意外损害的风险将剧增,故司法解释以庇护劳动者权益为考量而有此规定。但若对“发包人”的定义进行随意扩张解释,将大多数一般、容易的承揽合同关系中的“定做人”都归类为“发包人”,则会不当的对“定做人”苛以重责,不符合社会经济生活实践,亦有违民法公正之原则。 故答辩人认为本案不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1、对于本案损害结果的发生,答辩人即使存在过错,亦属轻微过失,不应担当连带赔偿责任,且应由作为雇主的被告______及直接侵权人被告许美丽对原告的损失担当主要的赔偿责任。 2、关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