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分局药品科2011 上半年器械监管工作总结2011 年,按照市局年初工作会议的要求,我局继续加大医疗器械的监管,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基本情况:我区现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50 家(其中:批发企业 30 家;零售企业20 家)。一、精心组织、加大力度,切实加强医疗器械日常监管按照年初省、市局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整体安排,结合本辖区实际,有针对、有侧重点地开展了医疗器械经营和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对经营企业在供货单位审查、来货验收、贮存养护、销售服务等环节进行严密监管,细化现场检查要求,做到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对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建立监管档案,实行一企一档,详细记载企业人员、地址、变更等基本情况;对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上,把着力点放在涉械制度执行情况上,加强制度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或不作为行为,同时对医疗机构是否落实督查机制作为重点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上半年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家次,立案查处2 家;检查使用单位21 家次。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区医疗器械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了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医疗器械的水平。二、突出重点、全面规范,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开展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医疗器械使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器械使用部门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情况是否到位、使用记录是否完整,索取的产品合法资质是否齐全等。同时向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从业人员宣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把相关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导入短信平台,利用短信平台发送宣传信息等手段,提高企业责任主体意识。通过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在医疗器械采购记录、索证管理方面逐步规范,有效预防了医疗机构不合理管理使用医疗器械,而出现过期失效医疗器械的行为。二是开展了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专项检查。对辖区内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经营业主对医疗器械的法律法规比较陌生,对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产品是属于Ⅲ类医疗器械的认识不足;部分企业的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和进货票据等资料未及时整理归档,产品入库检查验收、销售、售后跟踪服务记录不全等经营不规范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予以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的2 家经营企业,执法人员当场制止了其违法行为,并对店内的隐形眼镜及护理液进行了查封扣押,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同时我局积极探索建立隐形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