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B 大学分校区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管理办法 高校分校区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管理方法 为了加强 zz 校区临时用水、用电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一、 总则 第一条 本方法是为了法律规范**高校(华东)zz 校区水电收费的管理,节约水电资源,削减水电费的流失,降低小学办学成本
详细方法如下: 二、临时用水、用电管理及计量 第二条 校区内基建施工、修理工程等需临时用水用电必需装表计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否决安装计量表,无表不得用水用电
第三条 基建施工、修理工程等需临时用水用电时,施工方应将其所需用水量、用电负荷等相关资料,报送规划建设办公室审查通过后,到后勤管理处办理临时用水用电手续,签订临时用水用电协议,根据用水状况和用电设备的容量预缴 2000-5000 元的水电费(经规划建设处批准的施工单位,可不预缴水电费,在工程拨款中予以扣除实际发生的水电费),自费安装水电计量装置,并按基建施工水电价格标准缴纳水电费,否则不予供水供电
第四条 计量装置的管理和能源费的收缴,统一由后勤管理处或后勤管理处授权的单位负责
其它任何单位和部门无权向用户收缴能源费
第五条 水电计量装置损坏的单位和个人,应准时向后勤管理处报修
后勤管理处应准时予以修理或更换(修理、更换新表等设施的费用由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其使用单位和个人自理),用户不得擅自更换水电计量装置
第六条 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的计量装置,应安装在单独封闭的铁箱内并加锁,水、电计量装置安装完成后,经规划建设办公室和总务办公室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送水、送电
第七条 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线路、设备的安装应符合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的施工法律规范要求
第八条 用水、用电单位和管理单位应设用水、用电管理机构,健全管理责任制度,设具有相关资历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管理
三、水电费用缴纳 第九条 施工水电费,按施工企业的总水、电表计量的数量(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