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高校学院教职工活动室管理制度] 教职工活动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活动室是教职工学习知识和文化娱乐的场所,室内各项设施、文体娱乐用品等,仅限本室内活动使用,一律不得擅自带走或外借
第二条参加活动人员要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
不得吵闹和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宁静
第三条注意公共卫生,不准在室内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和进行其它不健康等违法娱乐活动
第四条爱护公共财产,如有无故损坏,负责照价赔偿
活动结束后,使用者要按原位摆放器材
第五条活动室按规定作息时间开放和关门,在作息时间外,如无特别情况与批准,一律不开放
第六条参加活动人员,应自觉遵守活动室的管理规章制度
参加活动时要保证自身安全,身体不适要停止活动,出现后果责任自负
第七条负责活动室管理的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热情服务,注意安全,节约水电,及时关好门窗、电源,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止物品损坏
第八条学院其它部门使用活动室,需向院工会申请,经院工会领导审批,方可使用
教代会代表巡视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方针, 充分发挥学校教代会代表在教代会闭会期间民主参加、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常常性作用,保证教代会决议的贯彻落实,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和《xx 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教代会代表巡视工作制度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学校领导或教职工普遍关怀的问题,由学校工会委员会组织教职工代表巡视检查,撰写巡视报告,提出建议意见
第三条代表巡视的具体内容 教代会通过的决议或决定的执行情况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学校近期相关的中心任务或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
教职工普遍关怀的问题
学校党委、行政领导指定或委托的事项
第四条代表巡视工作的程序 提出巡视课题
根据学校工作情况和教代会代表的要求,由校工会提出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