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则 第二条集团公司负责培训外审和企业主要内审专家,参加和督导企业第一次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分、子公司生产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风险控制评估内审把关和外审组织工作;基层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学_和把握风险控制评估标准要求,组织做好内审工作
第四条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应随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工作同步开展
特许经营项目部应视同发电企业的一个部门(车间),并按要求同步开展内审工作
第六条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应纳入企业年度“两措”计划,确保费用落实
第八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以及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章 第十条体系运行效果评估 每个要素的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与流程节点管控情况应一并进行查评,各要素运行效果判定标准如下: 2
目标完成、指标部分完成、不存在重点问题且风险度小于 50%,该要素为存在偏差状态
(二)单元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效果评估 (1)存在重点问题数超过查评项目的 6%
(3)风险度是否大于 15%
内审组织与管理 第十一条内审工作的组织 (二)安监部牵头组织管理和环境单元内审,设备部牵头组织设备单元内审,发电部牵头组织人员单元内审,人资部、总经部等其他部门按责任分工负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责相关要素内审
安监部负责内审的归口管理
(四)每个评审要素(节点或检查项)应结合企业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设置 A、B 角
第十二条内审培训 (二)内审人员培训应包括:集团公司《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管理体系法律规范》、《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安全风险要素管控重点要求》,《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以及本细则对于评估工作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