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防护知识培训放射防护知识培训预保科预保科目录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法律法规GBZ130-2013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一、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总则1
为加强对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由院辐射防护管理委员会监督执行,由院预保科放射防护专职人员具体管理,自二00九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放射防护管理人员职责1
制定完善并落实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及考核制度;2
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3
组织本院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接受专业技术、放射防护知识及有关规定的培训和健康检查;4
制定放射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5
记录本院发生的放射事件并及时上报专职管理行政部门
放射安全操作规章制度1
保证放射诊疗工作室通风良好,入口处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确保射线装置工作时指示灯亮起,门窗关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现场;2
每个放射诊疗场所都需配备工作人员防护用品以及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3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领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特殊人群如婴儿,儿童,孕妇等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特殊防护;放射安全操作规章制度4
放射工作人员需正确使用射线装置,穿戴防护服,佩戴个人剂量牌,无诊疗活动时关闭有放射线的仪器,防止误照以及射线泄漏;5
应当制定防范和处置放射事件的应急预案;发生放射事件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和蔓延
放射工作人员管理规章制度1
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影像以及放射诊疗专业知识,经过权威机构放射防护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合格,体检检查通过,持有《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