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未决之路】久而未决空余累未决之路久而未决空余累 久而未决空余累 近日笔者知悉的一件久而未决的民间借贷案件,从 20XX 年 12 月起诉开始,该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再审两个轮回,直至 20XX 年 2 月 20 日第二次被发回重审再次开庭,由于基层法院数次审理中原地踏步,导致该案结果可能仍然令人堪忧 案件情况大致如下:经丙某引荐并担保,甲某于 20XX 年 3 月份从乙某处借款 300 万元,借款期间甲某委托丙某代为支付利息,20XX 年 9 月份,甲某转账支付给丙某 300 万元,委托丙某代为支付并履行借款全部结算手续
但丙某将这 300 万元于 9 月 12 月两次转账支付给乙某
丙某并未向乙某索要借据
20XX年 12 月份乙某起诉甲某要求支付剩余借款 200 万元
法院受理该案后,审理过程中,因调查出丙某与乙某之间也存在借款法律关系,二人也在庭审中陈述确实存在 200 万元借款的事实,但乙某坚持丙某第二次转账支付的是丙某的借款,丙某陈述其在转款后告知乙某是代甲某偿还的借款,法庭在乙某未提供借据转账凭据的情况下,支持乙某的主张,判决甲某偿还剩余借款
上述案件在庭审过程中,焦点问题集中在丙某于 12 月份转账支付的 200 万元,是丙某偿还的自己借款,还是代甲某偿还的借款笔者还原庭审情况:甲某提供了 20XX 年 9 月 21 日转账支付给丙某的 300 万元银行凭据,法院核实丙某于20XX 年 9 月 21 日转账支付乙某 100 万元,并由银行出具相关证据予以证实
乙某数次自认于 20XX 年 9 月收到丙某转账 100 万元,20XX 年 12 月收到丙某转账200 万元,共计收到丙某转账 300 万元
甲某在借款期间并不知道丙某与乙某之间存在借款法律关系
在数次庭审中,丙某坚持自己未偿还乙某的借款,转账支付给乙某的 300 万元就是代甲某还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