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幼儿园需要办什么手续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县教育局、劳动局、人事局分别作了如下答复: 一、教育局关于开幼儿园需要办什么手续的答复 沈阳市幼儿园举办标准和审批程序 一、申请举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的身份证明
民办幼儿园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二、联合举办幼儿园的,应通过有效的章程和协议,确定其中一方为主办者
三、中、小学校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独立的园舍和活动场地,收支账目单列
四、民办幼儿园的举办者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办园出资义务,并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举办幼儿园的规模在 3 个班的,注册资金最低限额为 5 万元人民币
举办幼儿园的规模在 4 个班及 4 个班以上的,注册资金最低限额为1 0 万元人民币
五、中外合作办园(项目)除具备本规定中的相关条件外,同时还要符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规定的有关要求
六、方圆在 1 公里范围内原则上不得重复举办幼儿园;如租用场地须签 3 年以上租用协议,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
七、幼儿园的名称须规范,应当明显地表明所在行政区域,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全国”、“辽宁”等字样
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也不得冠以“沈阳”、“沈阳市”等字样
八、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的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的园舍和设施
园舍要合法、固定、独立、集中、坚固且设计科学合理,环境无污染、无噪音、符合消防等安全要求(楼房建筑不超过 4 层,规模较小的可设于建筑物的一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室外活动场地及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辟有固定、独立、专用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低于 1
5 平方米(可包括空中操场),园内绿化(含垂直绿化)面积不低于用地面积的 25%
九、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少于 3 个班,招收儿童不少于 3 个年龄段,班额符合《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