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燃油箱产品 1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以汽油、柴油为燃料的 M类和 N类汽车的金属燃油箱和塑料燃油箱产品
认证模式 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 3
认证的基本环节 3
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 3
2型式试验 3
3初始工厂审查 3
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3
5获证后监督 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
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 4
1认证的单元划分 同一生产厂生产的且在以下主要方面无差异的汽车燃油箱产品视为同一单元: 1) 燃油箱体的材料(金属、塑料); 2) 燃油箱基本结构、形状和固定方式; 3) 燃油箱加工工艺; 4) 燃油箱额定容量:按额定容量<95L 和额定容量≥95L 划分
2认证委托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见附件 1
2 型式试验 4
1型式试验的送样 4
1型式试验送样的原则 认证单元中只有一个型号的,送本型号的样品
以多于一个型号的产品为同一认证单元委托认证时,应由认证机构从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一个型号,其他型号需要时作差异试验
2送样数量 对于金属材料燃油箱,每种样品送燃油箱及附件 3套;对于塑料燃油箱,每种样品送燃油箱及附件 5 套
同时提供用于实车安装状态的支架(燃油箱直接与车身连接,应提供与燃油箱相连的切割车身底板)和紧固附件各 1套,如无法提供实车安装支架和底板,可提供模拟安装支架,但必须经检测机构认可
3型式试验样品及相关资料的处置 型式试验后,应以适当的方式处置已经确认合格的样品和相关资料
2检测标准、项目及依据 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见附件 2
3 初始工厂审查 4
1初始工厂审查时间 一般情况下,型式试验合格后,进行初始工厂审查
初始工厂审查时间根据委托认证产品的单元及覆盖产品型号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一般每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