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中过程与方法一、问题提出1、新的问题为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提供了新的宽广舞台新的历史课程标准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要求,提出了“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大方面的目标,提倡和鼓励个性的选择与发展
我省高中新课程实施三年来,历史课程三维目标对高中历史教育健康发展起到极大推进作用
但也存在一些制约新课程目标落实的问题
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对中学生的历史能力、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停留在反复强调却失之抽象的一般的号召上,缺乏从心理因素、认知特点、学习行为上展开的具体的既有必要性,又有操作性的实验分析和研究,其中,对过程与方法作为学习目标的研究则更是薄弱环节
新的课程标准完成了“跨越式”改革的“宣言”和“法定”的角色,但作为一种“标准”,却留下了需要在理论上进一步研究,实践中进一步补足或完善的“缺位”和“空档”
因此“过程与方法”教学目标作为彻底的新生事物,发展的空间最广、可供探究的问题最多
2、争议最多、误解最深、影响最大一些教师在对“过程与方法”作为教学目标的认识上还存在着误区,很多人对“过程也是目标”感到非常不理解,甚至以为犯了逻辑错误
因此实践上出现了错位,影响了三维目标的有效达成
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以下误区:(1)以教师的教学过程和教学方式方法,代替学生学习、思维、参与学习的过程和学生学习的方式方法
在新课程理念中,课程实施的主体是学生而不是教师,而现在很多“过程与方法”的目标上,要么设计成教师的教学过程与教学方法,要么理解为教师为主的师生结合的教学过程与方法
(2)能力与方法相互混淆
能力与方法是两个相互关联的概念
能力,是指顺利完成某一活动所必需的心理条件,是直接影响活动效率,并使活动顺利完成的个性心理特征
包括观察、记忆、分析、思维等
而方法,则是解决具体问题的途径
通过具体的方法,可以训练、培养一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