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3/202412018年6月认真执行结核病诊断新标准做好结核病报病和诊断工作10/23/2024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7年11月9日颁布了《WS196—2017结核病分类》及《WS288—2017肺结核诊断》两项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以下简称“两个新标准”),并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实施。10/23/20243一、两个新标准的主要技术更新及其意义1、两个新标准中增加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者(LTBI)类别的意义:到目前为止,为完成结核病防治的阶段目标,世界卫生组织已先后提出了3个“结核病防治策略”。20世纪90年代末,为应对全球结核病疫情反弹,提出“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即DOTS策略”;进入21世纪,面对全球耐多药结核病防控形势,提出“DOTS-Plus策略”;10/23/202442015年提出了“终止结核病防控策略”,即到2035年实现结核病发病率低于10/10万的目标。要实现2035年终止结核病目标,在发现、治疗活动性结核病患者的同时,规范LTBI的筛查与干预将逐渐成为工作重点。《WS196—2017结核病分类》标准适应新的结核病防控形势,将结核病分为三类——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者、活动性结核病、非活动性结核病。10/23/202452、两个新标准将气管及支气管结核纳入肺结核范畴的意义:按照我国传染病报告的相关规定,只有属于乙类传染病的“肺结核”需要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疫情报告。“气管及支气管结核”直接与外界相通,在各型结核中传染性最强。在原《WS196—2001结核病分类》及《WS288—2008肺结核诊断》标准中,气管及支气管结核不属于“肺结核”范畴,无需进行传染病报告,导致对这些患者缺乏有效的管理。10/23/202462013年世界卫生组织对“肺结核定义”进行了修订,已将“气管、支气管结核”纳入“肺结核”范畴。即将实施的两个新标准中,将发生在“肺组织、气管及支气管、胸膜”结核病变纳入“肺结核范畴”,要求按照“肺结核”相关要求进行登记及报告。如此,可增强肺结核传染病的报告意识,规范传染源管理。10/23/202473、《WS196—2017结核病分类》标准中增加非活动性结核病类别的意义:近年来,我国每年登记的肺结核患者中“菌阴肺结核”比例逐年增加(约占总发现肺结核患者的70%);2017年WHO全球结核病报告数据显示,全球菌阴肺结核仅约占总患者例数的50%。2017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影像学及临床专家对5个省“涂阴肺结核诊断现况调查”发现,登记的涂阴肺结核患者中过诊率达20%,与文献报道一致。10/23/20248《WS196—2017结核病分类》标准中将“非活动性结核病”作为一个类别单独列出,特别重视“非活动性肺结核”的规范管理。具体组织实施后,可以减少过诊率,减轻医疗负担,降低患者医疗风险。10/23/202494、《WS288—2017肺结核诊断》标准将分枝杆菌核酸检测等新技术纳入结核病病原学确诊依据的意义:传统的涂片抗酸染色法,阴性结果要求至少观察300个视野,耗时费力,阳性检出率低;荧光染色法,阴性涂片只需看50个视野,阳性检出率较抗酸染色法更高。分枝杆菌固体培养基培养至少需要2个月,才能出培养结果(如果培养阴性,至少需要4个月才能出结果),液体培养基培养只需1个月。分枝杆菌核酸检测只需几个小时就可出结果,敏感度较传统方法显著提高。10/23/202410《WS288—2017肺结核诊断》标准实验室检查将萋尼抗酸染色、荧光染色显微镜检查、痰标本分枝杆菌固体培养基培养及液体培养基培养、分枝杆菌核酸检测(包括脱氧核糖核酸及核糖核酸检查)全部纳入结核病病原学检查范畴。这些检测技术的规范应用,将缩短肺结核发现时间、提高发现患者病原学检测的阳性率。10/23/2024115、《WS288—2017肺结核诊断》标准增加儿童结核病临床特征的意义:儿童结核病患者因特殊的生理特点,肺结核临床症状、影像学表现等方面不同于成年人。10/23/202412《WS288—2017肺结核诊断》标准中增加并强调了关注儿童肺结核患者临床特征的内容,即儿童肺结核可疑症状除咳嗽、咳痰外,应关注儿童发育、体质量变化。在儿童患者中若发现气管及支气管结核、干酪性肺炎时,应考虑患原发性肺结核的可能。儿童患者尤其是低龄患儿,应重视胃液结核分枝杆菌病原学检查。新诊断标准的应用可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