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供电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 总则 1 .1 为了适应新的要求,加强全公司系统各单位、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 .2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系统各单位、各部门。 2 防火安全责任制管理 2 .1 防火安全责任制管理,规定了无锡供电公司消防工作、防火安全责任制的管理机构、职能、管理内容、要求等。 2 .2 防火安全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无锡供电公司管辖范围内负责电力设计、施工、生产、办公、经营、生产的所有单位防火安全责任制的管理工作。 2 .3 职责 无锡供电公司保卫部是全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制的归口管理部门。 2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2 .4 .1 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电力企业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 .4 .2 公司下属各单位必须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各部门应设立防火安全小组,各基层班组应设立义务消防员,在各级行政负责人的领导下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本班组(岗位)的消防工作。 2 .4 .3 各级领导要把消防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做到“五同”,即: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评比)、同奖惩,使消防安全工作做到经常化、规范化。 2 .4 .4 各市(县)供电局、直属单位、部室和各单位职能部门应将消防工作作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的一部分,将该项工作列入全公司各项活动中去,做好经费保障、人员配备、宣传教育、器材供应等工作。 2 .4 .5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按照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它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2 .4 .6 对认真执行本规定和消防法律法规,在消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对违反本规定的,以违章论处,造成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后果严重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2 .5 防火安全责任制 2 .5 .1 单位的法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