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机动车评估工作流程 1 、业务洽谈 (1 )车主的基本情况:车辆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车主有无车辆处置权,客人和车主关系
(2 )评估目的:评估所服务的经济行为的具体类型(交易、置换、抵债等)
(3 )评估对象及其基本情况: ① 旧机动车类别
② 机动车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燃料种类、出厂日期等
③ 机动车初登记日期、已使用年限、行驶里程
④ 机动车来历
如购买、罚没、捐赠等
⑥ 使用性质
公务、商务、私家车、出租或营运
⑦ 各种证件税费等是否齐全,是否年检和保险
⑧ 事故情况:有无;部位
⑨ 现时技术状况:了解发动机动力,燃润料消耗,异响、排烟等情况,车辆行驶状况等
⑩ 选装件情况及大修次数等
2 、签订二手车鉴定 评估委 托 书 (合 同 ) (见 附 件 2 ) 3 、拟 定 鉴定 评估方 案 主要 内 容 :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范 围 、评估基准 日、协 助 评估人员 工作和其他 人员 安 排,现场 工作计 划 、评估程序 、评估具体工作和时间 安 排等
确 定 方案 后 ,下 达 《 二手车鉴定 评估作业表 》(见 附 件 3 )
4 、核 查 证件 (1 )机动车来历凭 证 ① 发票
② 法 院 判 决 书 、裁 决 书
③ 继 承 、中 奖 、赠与 、协 议 抵债的机动车,需 要 相 关文 书 和《 公证书 》
④ 经公安 机关破 案 发还 的盗 抢 车辆,应 有保险公司 出具的《 权益 转 让 证明书》
⑤ 国家机关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机动车,来历是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⑥ 更换发动机、车身、车价的来历凭证,是销售单位开具的发票或者修理单位开具的发票
(2 )机动车行驶证 年检日期应有效
机动车交易后应变更
(3 )机动车登记证 《机动车登记证》是机动车“户口本”,可作有效资产证明,到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