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1 第一章 可行性研究总论 一、项目背景 1、项目名称:长青华阳景区旅游开发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位置: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华阳镇和茅坪镇,以华阳行政区为中心,辐射周边,东翼和北翼毗邻长青自然保护区,南至茅坪镇,西靠太白县
3、项目承办单位:洋县长青华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4、建设范围:本次建设范围为华阳镇与茅坪镇辐射周边(不包括长青自然保护区)形成的重要服务节点和核心建设项目区域,涉及面积为 878 平方公里,其中华阳镇行政区561 平方公里,茅坪镇行政区317 平方公里,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估算为 435750 平方米
5、项目总投资:63848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依据及内容 1、 编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 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 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 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6)《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 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 年); (8)《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 年)
(9)《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 (10)《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 价 》(GB/T18972-2003); (11)《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景区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 (12)《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LY/T5132—95); (13)《汉中市旅游产业发展“十一五”总体策划》; (14)《陕西省洋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6 年); (15)《长青华阳景区华阳古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2008) (16)《长青华阳景区环境治理项目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