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借款人擅自变更借款用途保证人能否免责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借款人擅自变更借款用途保证人能否免责 【案情】 2024 年 1 月,某建材公司与陈某签订借款合同一份,商定某建材公司向陈某借款 100 万元,并由某服饰公司为保证人。2024 年 1 月,某建材公司与郑某签订借款合同一份,商定某建材公司向郑某借款 100 万元,借款用途为生产经营,保证人为某服饰公司、某物流公司。当日,某建材公司将该 100 万元汇入陈某账户,用于偿还陈某借款。借款到期后,某建材公司未按时还款,郑某要求某建材公司还款,并要求保证人某服饰公司、某物流公司担当连带还款责任。保证人某服饰公司、某物流公司以某建材公司与郑某恶意串通,擅自转变借款用途为由否决担当保证责任。 【分歧】 针对某服饰公司、某物流公司能否以某建材公司擅自转变借款用途为由免除保证责任的问题,存在以下两种不同看法: 第一种看法认为,某服饰公司及某物流公司不应担当保证责任,由于在借款合同中明确商定该笔借款用于生产经营,专款专用,借款人不得擅自转变借款用途,出借人应对借款支用状况进行监督,转变借款用途未经保证人同意,借款人无力还款的风险显然提升。 其次种看法认为,某服饰公司及物流公司应该担当保证责任,由于虽然借款合同商定专款专用,出借人将借款汇入借款人账户后,该笔资金已经脱离出借人控制,借款人对借款自行支配。合同虽商定借款用途,但借款人违反该条商定,未经出借人同意,不属于借款人与出借人对借款合同内容的变更,保证人仍应该担当保证责任。 【评析】 笔者同意其次种看法,理由如下: 借款合同商定专款专用,该条商定属于借贷双方应该遵守的合同条款,对借款人、出借人都有合同效力,借款人应该严格履行。但假如借款人违反该条商定,产生什么样的违约后果?本合同中未特别商定违反该条款的违约责任,因此从合同内容来说,对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不受影响。 出借人是否有义务监督借款人对款项的使用及监督的办法。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将借款打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即完成借款交付义务。对合同商定的专款专用,出借人有权进行监督,要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求借款人汇报借款用途。如出借人发觉借款人未根据合同商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出借人未对借款的使用状况进行监督,如合同未进行特别商定,不影响担保人担当担保责任。 合同出借人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