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透析用水要求:二级反渗水电导率≤10 μ S/cm(25 ℃)每日观察,细菌菌落总数≤100 CFU/ml,细菌菌落总数≥50 CFU/ml 为预警水平,至少每月检测一次;内毒素< 0.25 EU/ml ,内毒素≥ 0.125 EU/ml 为预警水平,至少每3 个月检测一次,YY-0572-2017 的规定;硬度< 17.5mg/L, 至少每周检测; 余氯< 0.1mg/L,至少每周检测;PH值 5-7 ,按照规定检测《血液争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的规定。学污染物指标应符合YY-0572-2017 的规定;检查对象检测周期国家要求标准来源铝< 12 月≤0.01mg/LYY-0572-2017总氯< 12 月≤ 0.1mg/LYY-0572-2017铜< 12 月≤ 0.1mg/LYY-0572-2017氟化物< 12 月≤ 0.2mg/LYY-0572-2017铅< 12 月≤0.005mg/LYY-0572-2017硝酸盐(氮)< 12 月≤2mg/LYY-0572-2017硫酸盐< 12 月≤100mg/LYY-0572-2017锌< 12 月≤0.1mg/LYY-0572-2017锑< 12 月≤0.006mg/LYY-0572-2017砷< 12 月≤0.005mg/LYY-0572-2017钡< 12 月≤0.1mg/LYY-0572-2017铍< 12 月≤0.0004g/LYY-0572-2017镉< 12 月≤0.001mg/LYY-0572-2017铬< 12 月≤0.014mg/LYY-0572-2017汞< 12 月≤0.0002mg/LYY-0572-2017消毒剂残留指标应符合《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 年版)中的规定。2、透析液要求:细菌数≤ 100 CFU/ml ,细菌数≥ 50 CFU/mL 为预警水平,至少每月检测一次;内毒素≤0.5EU/mL 。内毒素≥ 0.25 EU/mL 为预警水平,至少每3 个月检测一次。YY-0598-2006 规定。3、置换液要求:内毒素< 0.03EU/ml 《血液争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的规定。4、环境要求:Ⅲ类环境,空气细菌数≤4cfu/(90mm.5min);不得检出致病菌,三个月检测一次;物表、医务人员手卫生≤10 cfu/cm2; 不得检出致病菌,三个月检测一次,医院消毒卫生标准。5、酸性浓缩液(A 液)和碳酸氢盐浓缩物(B 液)配制和使用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A 液使用时限不得超过72h,B 液使用时限不得超过24h;配制 A、B 液搅拌容器和其盛装透析液的容器(桶)应每天用透析用水进行冲洗,各类容器使用72h 后应进行消毒,消毒后应及时用透析用水冲洗干净,其消毒剂残留标准达到《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规定,并做好消毒及残留记录。本 文 仅 作 资 料 整 理 , 以 便 大 家 查 询 , 如 有 错 误 欢 迎 加 微 信 探 讨 , 谢 谢 !长按二维码--- 识别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