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案例分析题行政管理案例分析题1、王某毕业于某财经大学,4 年前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 现在在某行政机关作公务员,工作非常努力。她的一位异国定居的朋友给她来信,说已为她联系好一所大学, 并争取到了奖学金, 让她辞掉工作,速去学校深造。经过反复考虑,王某终于下定决心辞掉工作去国外留学。但她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时, 有关部门的领导说王某工作时间不到可辞职的年限, 不能批准。 王某对此很想不通,认为辞职是公务员的权利, 不批准是不对的。而她的同事却让她去看看国家公务员辞职制度。请谈谈你的看法。参考评分标准:国家公务员辞职制度,是指根据公务员本人意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申请终止同国家行政机关的任用关系, 而辞去现任职务的各种规定。 王某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辞职, 这是公务员的一项权利,应当承认并给予保证。 但我国的国家公务员辞职制度还规定了辞职的条件。其中规定, 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未满5 年的国家公务员, 不得辞职。而王某是4 年前进入国家行政机关工作的,工作时间还不到5 年,所以她的辞职申请不能获得批准。 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满5 年后,若不触及其他辞职条件,是应准予辞职的。2、某市人民检察院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01 年 5 月 16 日以涉嫌贪污、受贿为由,将市人大代表温某逮捕,同月26 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 6 月 15 日市人民法院对温某作出一年管制的判决。 温某不服, 上诉至省中级人民法院。省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证据不足, 于同年 9 月 9 日作出撤销原判、 宣告温某无罪的终审判决。 2002 年 7 月 11 日温某以对其错误逮捕、 判决为由, 向市人民法院请求赔偿,请求赔偿其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误工损失、参与刑事诉讼费用以及精神损害费共计9600元,并要求为其恢复名誉。问: (1)温某是否超过赔偿请求期限? (2)温某向市人民法院请求赔偿是否正确?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 (3)温某的赔偿请求是否都能得到实现? (4)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参考评分标准:(1)温某未超过赔偿请求期限。 《国家赔偿法 >第 32 条规定:"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 本案中市人民检察院与市人民法院违法行为的确认依据是省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时间是2000 年 9 月 9 日,从这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