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关于批准《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大树移植技术规程》为上海市标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我委沪建建 (95) 第 0353 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园林管理局主编的《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大树移植技术规程》经有关专家审查及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标准
统一编号:《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为DBJ08— 54— 96,《大树移植技术规程》为DBJ08— 53— 96
自 1996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
该标准由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组织实施,上海市园林管理局负责解释工作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七日目 录1 总则2 环境条件 2 .1 地上部分 2 .2 地下部分3 栽植前准备 3 .1 工程资料 3 .2 现场调查及放样 3 .3 选苗 3 .4 树穴4 栽植 4 .1 栽植条件 4 .2 支撑 4 .3 装运 4 .4 修剪 4 .5 栽植 4 .6 筑堰与浇水 4 .7 扎缚 4 .8 非季节栽植5 工程验收 5 .1 验收时间 5 .2 成活指标 5 .3 竣工后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附加说明1 总 则1.0.1 为统一全市的行道树的栽植技术,提高栽植质量,配合道路管线,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市、区、县属城镇行道树栽植工程
1.0.3 行道树栽植,除应按本规程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环境条件2.1 地上部分2.1.1 可种植行道树的人行道宽度及范围
2.1.1.1 3m 以上的人行道
2.1.1.2 2m 左右,沿街建筑在两层以下的人行道
2.1.2 道路交叉口及弯道内侧在车辆安全视距内不得栽植
2.1.3 行道树与地面公共设施的水平距离应符合表2.1.3 规定
行道树与地面公共设施的水平距离表 2.1.3名称距主干中心不小于( cm)电力电讯杆200电力电讯杆拉杆150交通指示牌、路牌车站标志120路旁变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