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司文件打印归档管理规定 公司文件打印归档管理规定第一条公司的文件,有打印必要时方予打印。内部递传的简单请示报告或其他不需打印的文件,一般不予打印。 第二条公司发文,需由起草人定稿抄正,经有批准发文权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准打印。一般文件的打印、复印、传真,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才予办理; 部门经理不在时,可经总裁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办理。 第三条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或用公司传真机递送,以免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 第四条文印室工作人员应仔细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完成任务。对收到的文件资料,应及时给有关部门、人员送发,或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到文印室来拿取回,不得延误。 第五条文印室人员应树立严格的保密观念,不得随意将打印、复印或传真资料中有关商业秘密或公司管理中须保密的事项透露给他人,不得截留任何文件。 第六条文印室对送来打印、复印、传真的文件资料,应做好登记,并在月终作统计核算。属业务部门的,由各部门承担费用; 属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归列行政开支。 第七条文印室工作人员初次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判或处 50 元以上罚款,屡教不改或给公司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处 50 元以上罚款直至辞退。 企业文件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中央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厂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根据党政分工的原则,全厂各类文件分别由党委办公室和厂部办(以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下简称两办)归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第四条公文的签收 1.凡来厂公启文件(除厂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厂收发员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机要室的机要文件除外)后分别交两办机要秘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和机要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假如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两办机要秘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工厂承办或归档的厂领导亲启文件,厂领导启封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