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大修检验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大修设备修理精度等级、设备大修理(改造、项修)后综合技术规范、大修检验及试验等有关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设备大修、改造、项修后的检验。2.引用标准JB/T 9871— 1999 金属切削设备精度分级GB/T 17421.1— 1998 设备检验通则第1部分:在无负荷或精加工条件下设备的几何精度3.大修设备修理“精度等级”规定为了提高设备修理水平,确定设备应有的精度,参照国家标准关于设备修理技术规范,将精度定为如下六个等级,分别用罗马数字Ⅵ、Ⅴ、Ⅳ、Ⅲ、Ⅱ、Ⅰ表示,Ⅵ级精度最低, Ⅰ级精度最高。 具体到各类型设备, 则应在绝对精度等级的基础上,按相对分级法分为三个相对精度等级,分别用汉语拼音字母P、M 、G 表示:P——普通级精度;M——精密级;G——高精度级。确定大修后设备的精度等级时,应根据设备类型、设备使用年限、大修次数来定。3.1 一般普通机床使用年限超过20 年或大修三次的设备暂定降为Ⅱ级修理;使用年限超过 25 年或大修四次的设备暂定降为Ⅲ级修理;用年限超过30 年或大修五次的设备暂定降为Ⅳ级修理。3.2 动力设备、 铸造设备、 锻造设备使用年限超过15 年或大修三次的设备暂定降为Ⅱ级修理;使用年限超过20 年或大修四次的设备暂定降为Ⅲ级修理;用年限超过25 年或大修五次的设备暂定降为Ⅳ级修理。3.3 高精度设备、精密设备使用年限超过25年或大修三次的设备暂定降为Ⅰ级修理;使用年限超过 30 年或大修四次的设备暂定降为Ⅱ级修理;用年限超过30 年或大修五次的设备暂定降为Ⅲ级修理; 用年限超过 40 年或大修六次的设备暂定降为Ⅳ级修理。3.4 经降级修理的设备,如不能满足生工艺要求,可由修用双方协商,经修方研究同意,可恢复单项或全部出厂标准。修理工时应相应单项或全部增加。3.5 生产中的关键设备如果精度标准满足不了生产产品的需要,可在制定大修方案时由用方向修方提出要求,经修方研究同意,方可采取提高精度修理。3.6 经合大修进行技术改造,达到提高设备的精度、性能、效率和使用寿命,以满足生产日益发展的需要,改造部分的要求应列入检查项目。3.7 设备达不到工艺要求而又不需要进行大修进,可进行项目修理(即项修),检查时只对修理部分进行检查(修理方案中列出检查项目)3.8 设备大修(改造、项修)后综合技术标准,见表1。设备大修理(改造、项修)后综合技术状态标准,见表1。表 1 设备大修理(改造、项修)后综合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