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据法学研究相当落后,目前处于一种十分尴尬的境地,表现为:“第一,证据法是一个独立的学科吗
,, 第二,迄今为止证据法学的理论体系、理论基础、知识体系、具体的框架结构还处于尚待建设之中,没有形成比价成熟的体系 ,, 第三,我国证据法中的许多命题、概念、理念、森之思维方式都来自西方⋯⋯
”[①]2012 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时增加了大量的证据规则, 再次掀起了人们对证据法研究的热潮
类似研究侧重于对规则进行注释性研究,缺乏对一般性理论的探索,这种恶性循环使得我国证据长期处于低级粗放阶段,甚至无法获得一个独立学科的地位
不可否认, 法律规范作为一种制度性规则具有本土性,但作为社会科学的法学,一些基本原理和基础理论具有普遍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 “没有国别的法学” 这一命题是能够成立的
作为证据法研究发达的英美法系,无论是证据规则制度本身还是基础理论均有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内容, 但是研究方法的借鉴意义似乎更为迫切,也更为重要
英美证据法研究方法同样有一个发展、 变革、成熟的过程, 探究这种研究方法的变革过程最便捷的路径就是对思想史的研究
边沁和威格摩尔是英美证据法思想史上的两座丰碑,两位大师的理论是英美证据法思想史发展的缩影,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不了解边沁和威格摩尔,就不能算入门证据法学;不懂得边沁和威格摩尔的思想就不能算精通证据法理论
”美国法学院协会首届威格摩尔终身成就奖获得者、有“证据法上的毛泽东”之称的威廉· 特文宁教授的《证据理论:边沁、威格摩尔》[②]一书,对边沁和威格摩尔这两位大师的证据法思想进行探寻,为我们探究英美证据法思想史画出了一张简洁明快的路线图,更为我们借鉴证据法学研究方法提供了一条捷径
以下三个方面的研究方法值得我们借鉴:一、一般性研究进路英美证据法历来被视为高度技术化和实践性的领地,传统的证据法研究着眼于散落在判例中的证据规则,缺乏对这些散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