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试论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院系:专业:法学姓名: X X X 指导教师 : X X X 院系年级XXXX级学号 XXX 姓名XXX学习中心 XX 指导教师 XXX 题目试论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指导教师评语是否同意答辩过程分 ( 满分 20) 指导教师 (签章) 评 阅 人评语评 阅 人 (签章 ) 成绩答辩委员会主任 (签章) 年月日毕业论文任务书班级 XXXX级学生姓名 XXX 学号 XXX 发题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题目试论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1、本论文的目的、意义不动产登记制度是物权法的一项重要内容。该制度从产生至今已经历了两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其意义和作用已为人们普遍认同,现世界各国基本上均予采用。但世界各国关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规定却不尽相同,如德、匈等国采取“登记要件制度”;美、英等国采取“托伦斯制度”;法、日等国采取“契约登记制度”。由于各国规定不同,其表现形式和效力也不相同。我国虽然已有不动产登记的规定,但我国有关不动产登记的规定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实践上也缺乏可操作性。从严格意义讲,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还尚未建立。因此,研究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并对现有规定提出修改和完善的建议,是摆在法律工作者面前的一一个重大课题。本文试就此问题作一探讨,并就构建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提出自已不成熟的主张。2、学生应完成的任务第一步:在全面掌握有关理论的基础上积极着手收集资料,拟定该论文大纲;第二步:依据指导老师修改后的论文提纲撰写论文;第三步:向指导老师提交论文初稿;第四步:依据老师的指导对论文进行反复修改;第五步:论文定稿并对论文进行装订;第六步:对论文答辩进行准备。3、论文各部分内容及时间分配:(共10周)第一部分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产生和发展趁势 ( 1 周 ) 第二部分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意义和作用 ( 2 周 ) 第三部分我国目前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 3 周 ) 第四部分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立法建议 ( 3 周) 第五部分结束语( 1 周)评阅其答辩 ( 周 ) 4、参考文献:1、孙宪忠 . 论不动产物权登记. 民商法学 ,1996 年第 5 期第 7 页. 2、谢在全 . 民法物权论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年版第 57 页. 3、孙宪忠 . 论物权法 . 法律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471 页. 4、吕家政 . 房屋典当回赎及不动产物权登记. 中国律师 ,2000 年第 10 期第 57 页 . 5、赵鹏越 . 借鉴国际经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