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出国留学、任教协议书格式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出国留学、任教协议书格式 受校长(甲方)托付与出国人员(乙方)就出国留学、任教事宜,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根据人才培育和事业进展的需要,以国家公派、单位公派、校际沟通访问学者、任教身份,选派乙方(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址)赴(国)进修、留学、讲学(任教),期限年代到年代,共计个月。 其次条乙方无论何种理由终止、延伸留学期限或转变身份,均应提前三个月向所在单位上报甲方审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转变身份或擅自延伸期限。 第三条乙方留学、任教期满回国后,应在 30 天内向甲方报到,并向甲方提交书面留学工作总结、学术报告。 第四条根据《关于公派出国人员经费管理的暂行规定》,乙方回国应准时进行财务结算: 得到国外资助进行合作或访问讨论的人员,中级职称者如对方资助额超过 12000 美元/年,高级职称者如对方资助额超过 15000 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 20%上交小学;出国讲学、任教人员具有中级职称者年薪超过 12000 美元/年,高级职称者年薪超过 15000 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 30%上交小学;校际沟通人员不需结算。 第五条乙方出国前,须与甲方房管部门签定《出国人员住房协议书》。 第六条乙方逾期超过 6 个月,甲方按自动离职处理,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尽快办理离校手续(也可托付他人代办)。校际沟通人员需按对方资助总额赔偿小学,并清还在外期间小学所发工资及奖酬金、国际旅费、置装费、档案保管费(每月 20 元)等。 第七条乙方在第一条规定期间内,其国内基本工资照发,逾期一个月者,工资暂停。读学位人员自出国下月起工资停发(工资总额包干单位工资发与不发,由所在单位打算,回国时与所在单位协商)。 第八条经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别,诞生日期,工作单位,职务)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为乙方国内保证人(保证人必需是校园职工),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帮助甲方清退乙方住房,结清经费等未了事宜。 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保证遵守执行。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代表、乙方、乙方保证人各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公章乙方保证人(签字) 年代日年代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