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1、 对本单位平安生产、平安工作负分管重要责任。 2、 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规矩和方针政策,及有关平安生产规定,按要求做好平安生产工作。 3、 负责领导平安、业务部门工作,每月定期召开平安生产例会,分析生产经营和平安情况,针对平安生产薄弱环节,实行有效措施,支持职能部门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需管平安”的原则,把平安生产放在首尾。 4、 组织编制平安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负责机械、设备安装和大修运转竣工验收工作。 5、 根据本单位平安生产特点,组织平安部门和有关人员,制定或修订平安规则制度的操作规程细则,并督促职工贯彻执行。 6、 督促办公室和安保机务部、部门、班组,对进入单位的新工人和改换工种人员,必需进行“三级”平安教导,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包括各类临时用工),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特地的平安培训,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自立上岗作业。 7、 对部门、班组平安员及管理人员,进行平安管理学问和平安技术学问的培训和考核。 8、 负责审批或申报起重工程、运送施工计划及危险作业申报,并督促有关部门和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制定现场平安监护。 9、 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平安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对发觉和查出的问题,要立即实行整改。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0、 督促业务部门加强场地、仓库使用平安管理,严禁场地超负荷堆放和使用,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运转和货车超负荷装载。并加强重点部位平安管理及防范工作。 11、 认真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冻、防滑工作,改善生产条件,注重劳逸结合和女职工庇护。 12、 本单位发生职工因公重伤事故、死亡事故或多人事故(包括中暑、中毒事故),要庇护好事故现场。若抢救伤员需动现场,要做好标记,提出处理看法,并指派 2 名与事故无关人员负责监护,同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 13、 主持本单位伤亡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看法,并提交安委会分会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