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保证金合同(试行)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保证金合同(试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保管人(第三方):北京市市场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矩的规定,三方就编号为的《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合同》(简称《租赁合同》)中保证金的详细事宜经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第一条 保证金的管理 保证金由甲、乙双方共同托付的第三方(北京市市场协会)管理,并计取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其次条 乙方保证金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租赁合同》商定租金总额%计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 第三条 乙方保证金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由甲方转交第三方的,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并出具第三方的收款凭据。 2、乙方直接支付第三方的,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第三方的收款凭据。 第四条 乙方保证金应用于以下第种状况: 1、《租赁合同》终止后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应从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中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担当先行赔偿责任,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中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担当先行赔偿责任,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乙方因自身缘由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的保证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及利息不予返还。 4、《租赁合同》终止后乙方拖欠税费或行政管理机关罚没款的,甲方有权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进行支付。 。 第五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其次款的商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必需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在《租赁合同》终止后甲方根据商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应保存好相关凭证。 第六条 乙方保证金的补足 在租赁期限内使用乙方保证金的,乙方应在使用后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补足方式同本合同第三条的商定。 第七条 乙方保证金的返还 《租赁合同》终止后日内,如甲方确认乙方无本合同第四条商定之状况的,保证金及利息应全额返还乙方。 第八条 乙方逾期日未支付保证金或补足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