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火安全责任书商场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商城的安全管理,保护商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责任书
商户阅读并同意责任书的全部条款,并保证遵守
1、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它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
2、严格遵守电器安装操作规程和使用规定,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超过1000W的电器设备
3、严禁使用、存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
4、严禁在商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照明器材
5、每户必须配备一具5㎏的干粉灭火器,保证其完好性和有效性,并能熟练使用
商铺内的灭火器必须按规定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
6、商城城保安部对商铺内消防器材施行统一管理、维修、更换,其费用由商铺自行承担
7、对公安消防人员及公司消防领导小组提出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消除
8、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者,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期间房租照常计算;屡教不改者,商城将收回商铺;情节严重,涉及犯罪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各商户应认真履行上述责任,否则发生火灾事故,全部责任和法律后果由事故责任人承担
10、本责任书由商户签字后生效
商铺编号:商户签字:年月日(2)治安互防协议书为了确保大商城人员、财产安全搞好联防联保工作创造良好的经营氛围和经营秩序,商户阅读并同意签署以下治安互防协议:1、商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商城综合管理规定》
2、商户在商城发现形迹可疑人员有责任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3、商户不得在商场内散发非法宣传品,如:法轮功、神教等
4、商户不得实施以下行为,否则按《商城综合管理规定》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1)在商场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传播淫秽的印刷品和视听产品
(2)强买强卖、野蛮经商、侮辱、谩骂、刁难、殴打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