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达标中心认证标准高血压是最常见的慢性病,也是心脑血管病最主要的危险因素,其脑卒中、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及慢性肾脏病等主要并发症,不仅致残、致死率高,而且严重消耗医疗和社会资源,给家庭和国家造成沉重负担。中国高血压达标中心建设和认证的目的是规范我国高血压的诊治和管理,提高高血压的知晓率、治疗率和控制率,最大限度地降低心血管发病和死亡的总体危险。通过对我国高血压诊治现状的分析,高血压达标中心认证工作委员会所确立的高血压达标中心建设的基本理念是:在具备高血压规范化诊疗条件基础上,以综合实力较强的牵头医院为核心,通过医疗资源的整合,与基层医院形成良好的双向转诊制度,使得疑难诊治在三级、慢病管理在基层,进一步提高我国高血压整体诊疗水平。为实现此目标,中国高血压达标中心认证标准共包含四大部分,分别是:基本条件与资质(100 分)、高血压患者的诊治与管理(150 分)、培训与教育(100 分)、持续改进(50 分)。第一部分基本条件与资质(100 分)高血压达标中心申请认证之前必须满足本部分的全部条件。一、高血压达标中心的医联体组织机构(50 分)高血压达标中心是专门为具备医联体建设任务的医院而设置,该医联体组织需要包括 1 家牵头医院(一般为二级及以上医院)和至少 3 家或以上的卫星医院(可以是二级医院、一级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组建高血压达标中心组织机构,成立高血压达标中心专家委员会,并任命医疗主任和协调员。由于高血压达标中心建设涉及到牵头医院和卫星医院的许多科室和部门,通过整合相关优势技术和力量为高血压患者提供便捷的院内诊疗及双向转诊通道,因此需要组建一套相应的组织机构进行协调和管理。1. 牵头医院应与至少 3 家卫星医院(可以是二级医院、一级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署正式的成立高血压达标中心建设协议,共同承诺全力支持高血压达标中心建设,该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1)为全力支持高血压达标中心的建设与认证,牵头医院及卫星医院共同承诺分配相应人力、设备和财政资源,并做好监察、考核、质量控制等工作,确保高血压达标中心规范化运行;(1.10)(5 分,资料)(2)牵头医院与卫星医院签署联合诊治、双向转诊高血压患者的协议;(1.11)(5 分,资料)(3)对高血压达标中心在优化诊疗流程过程中所涉及到的院内外标识与指引、门急诊的布局等进行改造,对医院各部门以及牵头医院与卫星医院之间的工作流程、管理制度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