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国实验室的实际状况、国内外实验室管理经验和我国实验室评审工作的经验由国家认监委组织制订的,颁发给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 质量技术监督局 ,其目的是要贯彻实施 《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总则1
1 为贯彻实施《 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确保科学、规范地实施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 审查认可)评审,为实验室资质行政许可提供可靠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授权、验收)的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
3 本准则所称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是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实施的评价和承认活动
4 实验室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有利于检测资源共享和避免不必要重复的原则
5 对取得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认可机构认可的实验室进行资质认定,只对本准则特定条款(黑体字部分)进行评审
同时申请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的,应按实验室认可准则和本准则的特定条款进行评审
参考文件GB/T15481: 200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IEC17025 : 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第 86 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