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劳动法》、《工会法》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情况的调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20XX年 4 月至 6 月,我委会同市劳动局、市总工会在全市开展了《劳动法》、《工会法》、《河南省工会条例》(以下简称“两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情况执法调查活动。现将执法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执法调查活动的基本情况这次执法调查活动,以政府劳动部门为主、工会配合参与,劳动、工会两个系统分别组织,在全市同时展开。调查共涉及市、县(市)区直机关单位410 个、事业单位2960个、企业单位16569 个,涉及干部职工685877 人;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518 个,职工人数222625 人;集体企业 396 个,职工人数23319 人;港澳台及外商企业12 个,职工人数6544 人;城镇其他类型企业1136 个,职工人数46395 人;城镇私营企业3688 个,职工人数170767 人;城镇个体工商户10819 个,职工人数42253 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15673 人。市总工会积极配合并开展好这次执法调查活动, 印发了 《关于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两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和职工合法权益维护情况执法调查活动的通知》和《〈工会法〉、〈河南省工会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调查与自查参考提纲》,召开了动员大会。调查内容主要涉及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和工会建设、职工权益等方面。其中,劳动合同签订率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91.9%、集体企业91.6%、港澳台及外商企业 95.8%、城镇其他类型企业86.5%、城镇私营企业88.7%、城镇个体工商户65.7%、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94%;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90.6%、集体企业 89.6%、港澳台及外商企业93.4%、城镇其他类型企业60%、城镇私营企业27.3%、城镇个体工商户16.4%、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81%。农民工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比例分别为 4.8%、3.6%和 16%。全市共建立工会组织6246 家,占应建会企业总数的81%,工会会员达到72.9 万人, 占职工总数的68%;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及小企业组成的联合工会 3367 个,入会职工人数24.1 万人 ; 在农民工入会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全市已发展农民工会员151799 人,比 20XX年的 35981 人增加了 115818 人,入会率达到38%;全市应建工会的 187 家社区, 均建立了工会组织。 通过本次调查活动,使我们较为全面地掌握了全市贯彻落实“两法一条例”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的基本情况。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