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吊装作业的分级与管理 第一条
特别吊装作业:吊装 20t 以上重物、土建工程竹梯结构、吊装重物量不够 20t 但形状复杂、长经比大,刚度小的设备及精密贵重仪器、吊装条件特别的吊装作业
一级吊装作业:介于特别和二级之间的吊装作业
二级吊装作业:吊装 5t 以下的设备(行车和电动葫芦作业除外)的吊装作业
对于特别吊装作业,作业单位要编制吊装预案,经设备、技安部门审查,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厂领导审批
一级吊装作业,由吊装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查后,设备部门会同技安部门审批
二级吊装作业,由吊装作业单位负责人或吊装作业负责人确认,并落实到位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现场监护人,由吊装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批,方能进行吊装作业
各车间的行车和电动葫芦吊装作业,必须是持有吊装作业证的人员进行作业,并现场有监护人
吊装作业安全措施 第八条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特别工种操作证,才准予上岗操作
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吊装作业时,严禁在已吊装物下通行或站人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 GB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和安全装置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运行
吊装作业前,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 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听到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立即执行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设备、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